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现追加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硕士研究生4个正选名额,1个备选名额。(博士研究生无追加名额)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同【关于评选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要求,/info/1191/17911.htm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
有意愿评选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①纸质版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附件4纸质版),②电子版材料(审批表,佐证材料扫描件,附件4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范例见附件7。
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纸质佐证材料(按附件7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所有纸质支撑材料请在右上角注明学号、硕/博、姓名),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年级-硕士/博士-姓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22级硕士/博士发林锦煌596728286@qq.com、23级硕士/博士发陈永灵1255835669@qq.com、其余年级博士材料发蓝子淳1220510555@qq.com)。
各年级负责人在11月4日下午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发送到919996180@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C5-303王百公老师处。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电子版材料或纸质支撑材料者,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经学院公示后,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进入系统个人申报(参照附件9)。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各项时间安排,因材料不完整或补充提交不及时影响材料报送,或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最终支撑材料者,影响到奖学金评比结果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经学院公示后,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进入系统个人申报。未在系统中按时申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系统操作流程等待后续通知,如系统申请遇到问题,请集中反馈年级负责人后汇总至王老师处。
3.请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已签字确认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重复使用成果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除去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中正选人员(详见 /info/1191/18031.htm),其余硕士研究生均可参与此次追加名额的遴选。
5.其他未尽事宜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同【关于评选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中附件,/info/1191/17911.htm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4年11月1日